投资热线

0431-81187096 / 81187098

  政务大厅服务热线

0431-81187301

首页>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通知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15:11:55来源:

2025年,中韩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示范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做好年度述法工作,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度工作情况汇报。示范区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模范学习、带头践行,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的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了示范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二)深入系统学法用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结合示范区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政法工作办公室以月调度的形式,组织示范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梳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整改问题6个,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168项,未发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情况。

2025年至今,示范区各层级先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培训60余次,深入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程序内容提供帮助,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城市管理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准确使用法条内容、适用原则和自由裁量。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25年示范区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日常评查工作,在日常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作用2025年,示范区聘请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合同协议等246份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代理参与诉讼案件3件,有效防范、规避了法律风险。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频次、执法事项清单等事前公开内容。通过示范区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依据和标准,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够清晰了解执法相关规定。对于执法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如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事中公示。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内容,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

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记录方式,明确了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种主要记录方式。在文字记录方面,以上级部门发布的执法文书格式和填写规范为基准,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填写各类执法文书,详细记录执法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过程等内容,确保执法活动有案可查。对于音像记录,根据执法活动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确定了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具体情形和环节。配备了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如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并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按照规定开启音像记录设备,对执法现场的情况进行全程记录。

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结合本单位的执法实际,明确了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具体情形和标准。对于列入法制审核范围的执法决定,要求执法部门在作出决定前,必须将相关材料报送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于一些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及时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坚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提升政务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

示范区积极贯彻落实《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加营商环境及法律宣传投入,积极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最优方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有效服务企业。

在提升政务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方面,2025年的工作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

1)窗口整合,实现“一窗受理”。在政务大厅设立2个综合服务窗口,依托“吉事办”“省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工改”“E窗通”等线上平台,统一承接全区14个审批部门的944项业务,彻底打破部门壁垒,避免群众“多头跑”。

2)流程再造,深化“最多跑一次”。在大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制度,明确服务标准与责任边界,杜绝“推诿扯皮”,通过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导窗口,实现群众办事“一次申请、一链办理”全流程闭环。

3)“跨省通办”,打造“无差别服务”。将“跨省通办”窗口与综合窗口整合,以“吉事办”在线平台为核心枢纽,实现企业群众跨域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重点打造“跨省通办”“全程网办”营商环境品牌。

4)自助延伸,提供“全天候服务”。目前已在大厅增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备企业开办自助终端、公积金自助终端等设备,企业可自助打印营业执照,个人可随时查询公积金等信息,实现“8小时外不打烊”。

5)便民服务中心方面,中韩示范区在长德街道设置了1个便民服务中心,中心内设置了2个综合窗口,集中受理残疾人证新办、老年卡新办等99项服务事项。为更好地服务群众,现可提供免费邮寄、免费复印打印、领办协办等“零跑腿”配套服务,降低办事成本;并联动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依托网格化管理推行上门代办服务,真正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一次不跑”办成事,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以来虽然示范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做出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小差距和不足:一是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虽然机构已经设立,专人已经配备,但相关工作制度还不完善,人员专业工作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理论学习不够新。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征程上又有新的更新,导致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与时俱进”;三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少数党员干部因为工作多、任务重,主观意识上对法治工作有所松懈,对普法工作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懂法。

三、2026年的工作打算

2026年,示范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定期清理滞后文件,确保制度合法合规;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防范法律风险。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队伍专业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加强决策后评估:定期对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提高决策质量。

(五)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创新形式提升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创新载体,全方位、多渠道抓好法治宣传;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线下设置法治宣传栏、开展流动普法课堂,线上通过短视频平台推送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村民法治观念,让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