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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9-24 15:22:53来源: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拟订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组织实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企业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及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等;组织检查审计整改情况,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协助国家、省、市审计机关来示范区开展审计工作,或承办其交办的审计工作任务。

(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审计局内设4个科室:

法制综合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各类审计方面调研,研究制定示范区审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审计方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对管委会各部门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局内日常管理工作。

财政和经济责任审计科:对示范区本级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及民生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示范区党工委任命的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集团、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协助国家、省、市审计机关来示范区开展财政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承办其交办的审计工作任务以及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投资审计科:对示范区或区属国有企业投资、以示范区或区属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协助国家、省、市审计机关来示范区开展投资审计相关工作,或承办其交办的审计工作任务以及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审计科:对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协助国家、省、市审计机关来示范区开展企业审计相关工作,或承办其交办的审计工作任务以及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崔海滨

办公室电话:0431-81183073

办公时间:  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1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