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示范区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医疗卫生等有关工作。
(一)教育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示范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并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示范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负责监督示范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负责统筹示范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等教育管理、监督相关工作。
(二)文化旅游工作职责
负责示范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并指导“扫黄打非”等文化相关工作;负责对示范区内旅游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旅游市场的建设。
(三)体育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定示范区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示范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组织和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示范区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示范区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国内单项和综合性体育赛事;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示范区体育总会、社会团体及老年体育工作。
(四)卫生健康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负责示范区医疗卫生、防疫、计生妇幼、红十字会、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护责任,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综合协调本级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徐成
办公室电话:0431-81186879 0431-81180911
办公时间: 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址: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